新闻检索:
按时间顺序 按相关性顺序
位置提示:山西新闻网 >> 健康频道> 急救常识

时间:2008-01-21来源:39健康网社区 进入论坛  手机读报 我要评论

 

        甲醛又名蚁醛,为无色刺激性气体,甲醛中毒多因吸入其气体或接触其溶液而引起。轻度中毒仅为眼、呼吸道、皮肤的刺激性表现,如眼刺痛、流泪、咳嗽、胸闷等。重度中毒可昏迷、血压下降、休克甚至心跳骤停而危及生命。
 
  现场处理

  立即脱离现场,及时脱去被污染的衣物,对受污染的皮肤使用大量的清水彻底冲洗,再使用肥皂水或2%碳酸氢钠溶液清洗。溅入眼内须立即使用大量的清水冲洗。

  出现上呼吸道刺激反应者至少观察48小时,避免活动后加重病情。

  对接触高浓度的甲醛者可给予0.1%淡氨水吸入;早期、足量、短程使用糖皮质激素,可以有效地防止喉水肿、肺水肿。

  保持呼吸道通畅:给予支气管解痉剂,去泡沫剂,必要时行气管切开术。

  合理氧疗。

  对症处理,预防感染,防治并发症。

  其他处理

  轻度和中度中毒治疗后,经短期休息,一般可从事原作业;但对甲醛过敏者应调离原作业;重度中毒视疾病恢复情况,酌情安排不接触毒物工作。

(编辑:实习编辑张歆)

我来找错:如您在本站发现错误,请拨打电话0351-4282438或发贴至论坛告知。感谢您的关注!
  ※版权声明

  山西日报、山西晚报、山西农民报、三晋都市报、良友周报、山西经济日报、山西法制报、山西市场导报、百姓生活资讯、山西消费导报所有自采新闻(含图片)独家授权山西新闻网发布,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或镜像;授权转载务必注明来源,例:“山西新闻网-山西日报”。
  咨询电话:0351-4281495。

  ※相关链接
  ※推荐阅读
  ※相关评论